据介绍,今年上半年,全区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开展重大社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,依法惩治经济、金融领域中的犯罪活动,严格适用政策,依据法律规定履行职能。截至6月,全区检察机关批捕金融领域各类刑事犯罪案件51件81人,起诉33件85人。
在服务精准脱贫攻坚战中,各级检察机关结合检察职能,严惩扶贫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,把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斩断,保证扶贫领域人清款清。同时做好定点扶贫工作,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阿克苏地区拜城县赛里木镇5个村拨付专项资金270万元,帮助农民发展庭院经济,对农作物、林果产品进行提质增收;对和田地区墨玉县奎牙镇10个村,在选派10名干部担任“第一书记”的基础上,又选派20名干部前往开展扶贫工作,并拨付专项资金289万元,助力扶贫对象早日脱贫。
在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中,检察机关一方面通过刑事手段履行批捕、起诉职能,深化破坏生态环境专项立案监督活动,查处和办理损害生态环境方面的犯罪。另一方面,通过民事手段做好公益诉讼工作,保护生态环境,服务污染防治,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,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